各辅导员:
本学期信息修改(毕业生或在籍生个人信息的修改)现开始办理,因新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必须为签字盖章完整版本,请各位老师交齐纸质材料,由教务办统一审核盖章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时间要求
纸质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0月8日17:00;
二、材料要求
纸质材料
(1)信息修改书面报告。报告中注明信息变更或信息录入错误的具体数量,由办学单位主管校长签字,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。
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生基本信息修改,毕业后提出的,统计表由主管校长签字,并加盖西安开放大学公章。同时提交信息修改书面报告,说明原因,并根据更正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。根据学生学籍状态,新生、在籍生、毕业生按学号升序填写对应的《国家开放大学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》(信息变更与录入错误分开统计,见附表1-附表3),各办学单位主管校长和经手人签字,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。
2.电子材料
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必须提交电子版的信息修改(信息变更/录入错误)统计汇总表(信息详见附表)和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。
(2)证明更正内容的图片材料
以JPG格式提交,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。新生、在籍生以“学号+姓名”命名文件夹,“+”不用打在文件名中。要求:①文件命名中的“姓名”请与excel信息修改情况统计表中“姓名”列中的姓名保持一致。②图片清晰可辨,分辨率在200×200以上,每张大小控制在1MB以内;③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;③每幅图片按内容命名,如身份证、户口页等。不同更正内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,证明材料样例见附件2。
三、重要说明
(一)时限要求
1.新生信息修改
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的,在入学第一学期内提交修改申请。
2.在籍生信息变更
在读期间,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在变更后及时提交申请,不得拖延到毕业时或毕业后。
3.毕业生信息修改
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信息修改的申请。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,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均不进行修改。
(二)信息修改更正原因
1.信息变更
是指在籍期间,发生的姓名变更、身份证号等变更。
2.录入错误
是指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,包括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性别。
(三)工作要求
各辅导员务必在学生在籍期间,严格审核学生信息。如学生信息录入有误或需要更改,及时提交修改申请材料,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。
学生信息修改工作已纳入教务管理考核测评。对于学生信息录入错误未及时发现,毕业以后提出修改,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。
在接到教务信息修改办理结束的通知后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看,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办联系。
四、业务办理支持服务联系方式
城东:杨晓霞15389036182
城北:张佩娟15209223743
直属二分校
2022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