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网上教学工作,促进教学过程落实,提高网上教学质量,分校结合网上教学实际,将2023秋季网上“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西安开放大学直属二分校在籍注册学习的学生
三、评选条件和要求
(一)积极参加“一网一平台”网上在线课程学习。
(二)网上“学习之星”评选即以月为单位,每月一个学习主题,学生在一网一平台的学习行为统计信息(包括:在线天数、行为次数)为依据,满足相关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排名。
(三)学习行为数据获取起止时间及评选学生比例
学习之星称号 |
月份 |
时间起止 |
面向 学生主体 |
评选比例 |
弘毅致远之星 |
九月份 |
9月14日—10月14日 |
23春及以前学生 |
2% |
励志进取之星 |
十月份 |
10月15日—11月15日 |
23秋学生 |
3% |
23春及以前学生 |
1% |
青衿履践之星 |
十一月份 |
11月16日—12月16日 |
23秋学生 |
3% |
23春及以前学生 |
1% |
笃学力行之星 |
十二月份 |
12月17日至期末考试时间 |
23秋学生 |
3% |
23春及以前学生 |
1% |
四、评选流程
教学办根据每月截止时间导出的“一网一平台”学习行为数据,依次选取候选学生并确定名单,并将名单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表彰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高度重视网上“学习之星”评选工作,教学办周密安排、各部门协同推进、辅导员积极配合,确保评选活动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地有序开展。
(二)认真实施、确保效果。加强评选工作的沟通协调,由专人负责落实月度数据的统计以及综合评选工作,保证评选效果。
(三)落实过程,加强宣传。教学办注重评选操作过程的规范性,加强对评选工作各环节的督促和反馈。辅导员加强宣传动员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直属二分校
2023年9月6日